2018年3月18日 星期日

(中央社記者黃雅娟台北18日電)新版電價4月1日將上路,經濟部長沈榮津今天表示,住宅500度以下及小商家1500度以下用電不調漲,其餘用電大戶等估計大約調漲3.5%,「應該是合理」,工商業界可接受。
電價費率審議會結果16日出爐,決議將原定平均電價2.5488元,調漲為2.6253元,漲幅為3%;500度以下住戶及1500度以下小商家不調整,估計8成以上用戶不受影響,自4月1日起實施。
針對工商業產業擔心通膨及物價等問題,沈榮津今天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,當初召開會議調整電價希望兼顧3個原則,不影響物價、照顧民生及節能。
沈榮津指出,這次電價調漲3%,不影響早餐店、美髮店等小商家,電力專家、中央大學講座教授梁啟源也呼籲政府應該適度的調漲電價,這次變動算是溫和,對物價通膨影響僅0.08%。
外界認為,調漲工業用電仍然可能將成本轉嫁到物價,沈榮津表示,工業等用電大戶電價調整不大,約在3.5%左右,「應該是合理」。他指出,工商企業界已經表示,調漲3%左右可以接受,重點是希望政府穩定供電。
至於節能部分,經濟部能源局已經著手跟家電業、通路商討論,如何能夠達到節能效果,幫助消費者真正買到節能家電,至於是否有望在夏季用電高峰前上路,沈榮津僅表示「早一點定案有幫助」。
由於台電尚未公布用電級距新版對應價格,如以台電售電度數及平均電價計算,3%漲幅分攤至工業大戶及住宅、商家用電量較高者,平均負擔漲幅3.45%。
如果以漲幅3.45%計算,家戶用電501至700度每度將調漲為3.92元,701至1000度每度調漲為4.57元,1001度以上每度為5元;如以每月使用1000度計算,每月將增加72元。
而小商家每月用電1501度以上,若以漲幅3.45%計算,每度將增為5.02元;如果是每月使用度數2000度以上的小商家,每月可能增加支出83元以上。(編輯:蘇志宗)10703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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